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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71 章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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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潛意識地想自殺,以逃避繳交論文的大限。醫生告訴他:應該不會有這麽覆雜,我只不過是營養不良而已。馬來西亞則偷偷對我說,他認為那醫生什麽都不懂,然後他對我眨巴眨巴右眼,道:“你談戀愛了,對不對?”我說放你媽的狗臭屁。

我在省立醫院住了兩天,打了十六瓶也許是糖水、也許是鹽水之類的玩意兒。那個什麽都不懂的醫生以非常嚴峻的語氣告訴僑生們:不可以再讓我一個人住在宿舍裏了,得把我送回家去,讓家人照料調理一陣。

就像從酒館裏打完架回學校的那一次一樣,我躺在馬來西亞的懷裏,坐在馬來西亞右邊的泰國一路上輕輕拍著我的腿,叫著我的名字,只不過這一回越南坐在右前座,開車的是緬甸而非紅蓮。他們不讓我自己坐的原因很簡單,他們怕我撐不住。我身體下面墊著條大褥子,活像個嬰兒——載著這個嬰兒般的我,他們開了一個小時的慢車才把我送回西藏路——我不知有多久沒有回過的家。

沒錯,我的家,西藏路一百二十五巷臨街第四棟四樓公寓的底樓,隔著一百二十五巷——這巷子可以會車錯駛,比一般較窄小的街道還寬綽——對面就是莒光新城了。莒光新城不知道已經蓋好多久,住戶似乎都已遷入,窗光鱗次,透著白、透著黃,有人家怕熱不怕冷,大冬天還開著吊扇,將室內的燈光閃得忽明忽滅,打賭那一家子日後都要得散光眼。我緩緩下車、踩踩穩,掃視一圈這個看來我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徹底逃脫的環境,竟然有一種想要掉淚的感覺。馬來西亞很不識相地摟摟我的肩膀,說:“還是回家好,對不對?”他說的也許是他自己的心情,我應了他一句:對你媽個頭。他笑了,很以為看穿我的心事是件值得會心得意的事。緬甸喊了聲保重,然後,四只分別來自四個國家的手從四扇車窗裏朝外伸著、搖著,不一會兒轉出了巷口,我依稀還聽得見他們全無半點憂愁煩惱的笑鬧聲。

我站在紅磚道上,擡手摸一下透著白光的那扇窗戶外的鐵柵欄——裏頭燈影之下坐著的當然是家父。向前走五步,我又摸了一下透著黃光的那扇窗戶外頭的鐵柵欄——家母也仍在房裏,應該已經睡熟了。我忽然遲疑起來,打從每一根骨頭的深處(甚至可以說是骨髓的深處),冒上來一股異常濃重、強烈的羞赧之情來。

是的。我居然如此如此地害起羞來了,像是做了一件絕對見不得人的、天大的壞事,且為世人所知,而我不得不面對。套句村子裏最兇悍的徐老三當年的名言:“就好像正在卯管卯到爽歪歪的時候門窗大開,被一馬路的人都把到了的那種糗蛋法兒。”徐老三教我們這種黑話的時候他還只是個高中生,還沒混成個大軍火販子;我們也都還在念小學,根本不知道“卯管”就是手淫。“把”就是看、“糗蛋”就是尷尬到極點的意思。可是我們都跟著笑,覺得長大到徐老三那個樣子剛好,剛好天不怕、地不怕了。

可是我已經二十五歲了,剛有過平生第一次的肉體之歡,卻絲毫沒來由地、像個孩子一般地感到羞赧。仿佛咱們張家門兒祖宗八代的顏面都被我丟光了一樣。我掏出鑰匙,正要往鎖孔裏插,猛然間又像在公廁裏撒完了尿那樣抖擻兩下又趕忙把它收回來,一串鑰匙被我抓在口袋裏“晃郎晃郎”響了不知有多久。等我再逛回一百二十五巷的窗邊,發現連家父房裏的日光燈也熄了。在那樣前所未有的、令人羞赧不安的夜裏,我忽地想到兩個字:寂寞。也就在那一刻,四周無際無涯的靜謐與幽暗之中傳來輕輕的一聲呼喊:“張哥!”

聲音是從巷子對面莒光新城樓下的一個門廊深處傳來的,正當我不知道該不該應聲的剎那,那人又喊了聲:“張哥,是我——小六。”

孫小六,十七歲的青年——比當年的徐老三還要大上一點——從門廊裏忽一閃身,猶如一頭拉拉山裏出沒的黑熊。也許是我的錯覺,其實他並沒有變得太高或太壯,也許他真的長大了許多,只是我在驚愕之餘不免誇張了那一瞬間的感受。總之,我楞了幾秒鐘,還沒想到要不要走過去的時候他已經欺身過來,站在我的面前,夜色中齜著口白牙對我傻笑。

他的身量顯然要比我大上一號,可是稚氣未脫,笑起來十足還像個小學生。上身罩著件只有快要老死的人才會穿的藏青色盤扣夾襖——顯然是從不知道哪個爺爺輩兒的親戚那兒接收來的,反而應了流行。那兩年吹中國風,巴黎倫敦米蘭紐約都看得見無肩線、前開衩兒、緄邊帶盤扣的唐裝零碎。不過我敢打個一百萬新臺幣的賭,孫小六根本不知道這些——看他的下半身就清楚了:那是條地攤上九十塊錢一條買來的所謂牛仔褲,和真品一樣下水縮三寸,但是晾幹之後再也挺硬不起來,村子裏的小夥子喊道這種褲子叫鳥崽褲,取其爛鳥不硬之義。再往下看,嫌短的褲腳在踝上半尺就打住了,該有襪子的部位沒有襪子,光板踩著雙棉布鞋。我上下打量了他兩回,想不起該同他說什麽,只好指指他腳巴丫子,道:“還是小五給你縫的鞋?”

孫小六似是有些兒得意地點點頭,道:“我姊也給張哥縫了幾雙,還老問說張哥什麽時候回家,她要我給送過來。”

我也點點頭,接著便想不出什麽可以和他搭訕的話了。可這麽繼續聊下去對我很要緊,因為比起掏鑰匙開門回家來,我情願在這寒風刺臉的街道邊多站一會兒。妙的是孫小六似乎也沒要走的意思,而他大約比我更不會找話閑扯,支支吾吾了好半晌,我不知哪根筋不對了,忽然沖口冒了句:“你現在還像以前那樣動不動就——”我用大拇指和中指打了個榧子,接著說:“好一陣不見人麽?”

孫小六把臉垂得不能再低,看他的鼻翅和臉頰似乎是笑著——那種小孩子家害臊而不得不應付場面的笑——一只手使勁兒往後腦勺上反覆抓撓,最後實在不得已的樣子,才迸出一句:“真的沒辦法啊!”

“什麽東西沒辦法?”

“我也不想離開家,在家多舒服?可是沒辦法,我要是不去才要倒大黴呢!”

“你是給人綁了票?”我越聽越覺得奇怪,一半也因為這可以是個話題——反正他不說,我就窮問:一問下去,就想起一大串往事來。想起了什麽,我就再問下去,總然不急著進門。

他不答我,拿棉鞋往紅磚上磨蹭,順著磚面上的古錢印子打轉,轉了一圈又一圈。

“那一年我們在這邊頂樓,你還記不記得?”我用下巴朝身後的莒光新城昂了昂,“你玩人家樓板上的鋼筋,結果弄彎了好幾條,還把那些鋼筋胡亂插在暗處,有沒有?”一面說著,我已經想起一個可以誆騙他一記的好主意——

“我不記得了。”孫小六順勢回身望一眼那樓頂,眨巴眨巴眼,狐疑地說,“是我爸揍我的那天晚上嗎?我不記得有什麽鋼筋啊!”

“你當然不會記得,可後來你知道出了什麽事嗎?”我強忍住笑,一本正經地瞎編下去,“你只不過是手癢,隨便撿幾根鋼筋來彎一彎、杵一杵,可是誰知道呢?人家在頂樓施工的泥水匠怎麽會想到有人那麽手賤,在暗處設了機關,結果第二天晚上就有一個倒黴鬼給絆了一跤,從電梯洞裏摔下來。”

“死人了嗎?”孫小六這一下慌了,兩只眼睛瞪得鈴鐺大。

“從十二樓上摔下去,你認為還活得了嗎?”接著,我告訴他有四個五十多歲,穿青年裝的老青年來查這件事,發現頂樓地上的鋼筋環並不是原先的設計,他們非常仔細地找出幾枚“十分可疑的指紋”,發現那指紋竟然是一個小孩子的。說到這裏,我刻意做出一副輕松自在的模樣,擡手拍拍他的肩膀,道:“反正已經過了五年了,你也已經不是小孩子了,他們那時候沒找上你,現在當然也沒理由再找你,對罷?”

可是——一如我所預期的——孫小六益發地緊張起來,兩只垂在身側的手掌不停地在鳥崽褲的邊縫上搓著。最後,仿佛下了個極大的決心似的開口問我:“那我還是有罪嗎?”

“過失殺人,當然有罪。不過那時你還小,應該不會判你刑的,頂多你爸要進去蹲幾天,管束不周嘛——不過還是要看他們抓得著、抓不著你就是。”

“我不能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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